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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闵行区虹桥社区s110102单元mh23-02b地块地下空间(地下停车库)

  该项目土地用途为:公共绿地(地下公共停车库),具体要求如下: 1.物业持有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地下公共停车库。 2.对于未满足合同约定的转让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不得整体或分割转让,受让人的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得改变。在出让合同签订后,相关股权信息将纳入闵行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对建设单位及其全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股权变更行为进行跟踪与监管; 3.根据区交通委及有关意见,该地块需确保该地下公共停车库公共属性,向社会提供80个公共停车位,明确地下公共停车库管理模式及出入口设置,地下公共停车库可与相邻的mh23-06地块地下停车库合并建设。 4.根据区绿容局及有关意见,地块可开发地下空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875平方米,如用作其他用途,可开发地下空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3900平方米。mh23-02b地块公共绿地应与本开发项目同步实施,绿地实施方案应报绿化部门审核。 5.地下建(构)筑物和管线等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有关搬迁或拆除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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