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节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
1981年3月初,市进出口办公室向国务院副总理谷牧汇报利用外资情况时,提出利用外资创建出口产品工业区的设想,谷牧表示支持。随后市进出口办公室向市规划局申请选址。市规划局提出了星火农场、闵行两个选址方案。市进出口办公室、市建委、市农委认为,星火农场缺少市政公用设施,开发难度大,而位于闵行的沙港以西、江川路以北,昆阳路高压供电走廊以东、剑川路以南约1.6平方公里的区域,有一定的市政公用设施,交通方便,开发投资省、见效快,宜设立出口产品工业区。同年4月6日,市进出口办公室向市人民政府请示在上述区域建立出口产品工业区。7月3日,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并要求市规划局编制规划方案报批。
1982年8月21日,市规划局向市人民政府上报《闵行昆阳工业点开发规划方案》,要点如下。
在指导思想上,把昆阳工业点作为闵行卫星城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性质、规模、布局、项目设置、市政公用设施安排应符合闵行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同时考虑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尽快形成投资环境,吸引外资,发挥效益。规划用地为1.6平方公里,其中1.2平方公里为工业用地。安排生产出口为主的纺织、电子、轻型建材等性质的工厂,以及配套的零部件、包装、印刷等工厂100家。不安排污染严重、占地多、运输量大的工厂。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一期开发思茅路(今东川路)以南的0.54平方公里,安排工厂30余家,职工1万人。
工业点四周道路规划,依据1980年5月编制的《闵行总体规划》,以江川路、昆阳路、剑川路为主干道,红线米,临沧路为次干道,红线米。在工业点内规划的主要道路:东西向的思茅路,红线米;南北向的文景路,红线米。此外,还设置支路网格,间距200米左右,支路红线公里。每一路格内一般设置4个以上工厂,也可设置一二个规模较大的工厂,以供开发商选择。改建江川路沙港桥梁,使之能通过100吨的船只,在沙港建设内河码头。
在江川路已敷设直径500毫米、300毫米供水干管各1条,直通闵行水厂。预计工业点用水总量每日3万吨,规划在昆阳路、思茅路敷设供水干管,与江川路干管形成环状。近期按《闵行总体规划》在重型机器厂码头东侧新建10万吨水厂。规划泄水面积3平方公里的排水系统,干管敷设在思茅路,在沙港边建设泵站1座,排水入沙港。沿沙港的工厂自设雨水管道直接排入沙港。在南北向道路敷设污水支管,接江川路800毫米的污水干管,直通闵行污水处理厂。近期利用闵行污水处理厂1万多吨余量处理能力。规划远期扩建污水处理厂。
近期用电约需10万千瓦,拟由附近工厂变电站供电,远期规划在思茅路、高压供电走廊处新建110千伏变电站1座,规划在思茅路华宁路新建电话分局。闵行地区原无煤气供应,规划从吴泾焦化厂排15公里、直径500毫米煤气管道至工业点,并建贮气柜。规划在一期工程中建设共同沟4.2公里,除雨水、污水管外,其余管道集中敷设在共同沟。
昆阳工业点预计基本职工3万人,为其服务的职工1万人,家眷3万人,总人数为7万人。规划居住区用地94.6公顷,分布在昆阳新村北侧和红旗新村东侧。
1982年11月8日,市人民政府根据市计委、市建委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上述开发规划方案,并决定冻结户口,在规划区停建其他工程项目。
上海市开发公司管理处根据上述开发规划方案筹集开发资金,编报建设项目计划,并委托上海工业设计院深化编制详细规划。1983年,在编制详细规划中,把昆阳工业点的名称改为闵行开发区,并把昆阳路以东的高压供电走廊用地(剑川路至江川路)划入闵行开发区,总用地为2.13平方公里。在布局上按开发用地先后,将闵行开发区用地由南到北划分为A、B、C3个小区。为便于按地块招商引资,将3个小区土地又划分为97小块。思茅路以南为A小区(31小块),思茅路以北,工农河以南为B小区(25小块),工农河以北为C小区(41小块),见《闵行开发区基地布局图》(图9—1)。安排了包括会场、培训、政府部门办公的管理中心,以及包括幼托所、食堂、医务室、百货商店的服务中心。这两个中心为各厂提供服务,使公共服务设施社会化。规划用地分类情况见表9—1。
1983年6月2日,市人民政府批准将市开发公司管理处等3个机构改组为闵行虹桥开发公司,该公司成立后就着手征地动迁,按规划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至1984年4月,供水、雨水、污水、煤气、电力、电讯、道路等七通和场地平整工程基本结束,头部家企业——沪港合资的环球玩具有限公司进区建设。1985年2月闵行虹桥开发公司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港澳中银集团等5家成员合资组建了上海闵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闵联公司),负责闵行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至1986年5月,按规划建成110千伏变电站1座,华宁电话支局部分设施投入运转,竣工标准厂房、仓库、综合办公大楼、职工商品住宅等63460平方米,签约进区的合资企业有4家。
市人民政府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在1986年5月30日向国务院报告:从1986年6月起,将闵行开发区确定为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优惠待遇。同年8月2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随着投资环境的改善,开发区建设迅速发展,进区的项目和投资额逐年翻番,至1988年10月,已有40余家企业,使用工业用地50%。闵联公司预测,至1990年工业用地将全部用完。
为了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稳定持续发展,闵联公司委托市规划院编制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用地规划。1988年11月16日,市规划院在开发区周围规划了3块共1.53平方公里发展用地。1991年5月3日,市长黄菊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提出:应利用浦东新区正在大规模地建设市政基础设施的2~3年时间,适当扩大已形成一定开发规模的浦西的3个开发区,其中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应集中精力开发二期工程。同年6月15日,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副主任胡光宝到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视察后,表示支持市人民政府的决策,并要求报国务院审批。于是市人民政府在同年8月6日向国务院请示:已批准在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达74家,原规划的工业用地已使用95%,为进一步发展,依据就近、小块、连片和逐步发展的原则,要求把江川路以南至硅酸盐制品厂,沙港至文景路约0.43平方公里土地,见《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规划图》(图9—2中A—1、A—2地块),古永路以南至东川路,天星路以西至碧溪路约0.52平方公里土地(图9—2中B—1~B5地块),共计0.95平方公里土地作为预留用地。同年10月9日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国家计委、海关总署批复同意。
在报批的同时,市规划院受闵联公司委托,于1991年8月19日编制了《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工程控制性规划》。规划用地0.89平方公里(图9—2中A—1、A—2、A—3、B—1~B—4地块),其中工业用地0.63平方公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0.07平方公里。规划安排工厂70家(工厂的性质与前同),职工1万人。
A地块建筑密度30~40%,容积率在2以下;B地块公共设施建筑密度为30~40%,容积率为1.2,工业建筑密度为40~50%,容积率为2。对道路、给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也作了相应规划。
1993年4月15日,闵联公司向市外资委提出扩大工业用地,要求把大中华橡胶厂以南0.327平方公里土地,以及B基地以南,重型机械厂以北0.139平方公里土地列入B块基地开发范围。市建委、市外资委召开市规划局、市土地局及闵行区人民政府负责人会议,经研究同意上报市人民政府。1993年8月2日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随后,闵联公司向市规划局报批《B地块地扩大部分控制性规划》。1994年8月3日市规划局批复,同意规划布局及规划控制指标;各地块的绿地面积应不低于地块总面积的20%。东川路沿线地块的住宅基地靠重型机械厂的区域增设20米宽的绿化隔离带,以提高环境质量;东川路为主干道,红线米。天宁路应向北延伸至古永路,其红线米。
闵联公司根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至1995年底,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共达3.5平方公里,引进投资项目107个,其中国际跨国公司投资项目28个。建成道路22公里,桥梁5座,变电站2座,配电站5座,埋设各类管线万平方米,已竣工建筑面积81.4万平方米,在建的建筑面积近12万平方米。1995年工业产值达110亿元人民币,经济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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