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标准处于闵行二档七宝这两片区域新纳入征地范围
七宝有两片新的区域列入土地征收范围!
九星地区,顾戴路以北,漕宝路以南
1、七宝镇(原红明村)2168.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168.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168.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168.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东至用地红线、南至华中路、西至用地红线、北至华友路
1、七宝镇1104.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04.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七宝镇 (七宝工业公司)47.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7.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七宝镇 (上海连友实业公司)7068.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7068.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中华村1队359.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9.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中华村1队(七宝工业公司)1720.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720.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中华村1队(上海连友实业公司)144.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44.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0445.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63.9平方米、建设用地8981.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明确了征地范围,再来看看补偿标准,
以下是今年9月5日闵行区蕞新出台征地补偿政策,
仅次于虹桥镇、梅陇镇、和古美街道。
根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沪府发〔2011〕75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对本区征收集体土地居住房屋补偿标准提出如下意见:
补偿标准计算公式为: (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单价+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房屋建筑面积。
价格补贴=(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单价+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系数。其中价格补贴系数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确定为25%。
居住房屋蕞低奖励标准每户总奖励费用不低于5万元。搬迁奖励费根据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自行制定的标准执行,并在征地房屋补偿方案中明确并公布。
征收集体土地居住房屋补偿以期房调换的,征地事务机构与宅基地使用人、房屋所有人应当在房屋补偿协议中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及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过渡期的期限一般为24个月。
在约定的临时安置过渡期内,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自行制定的标准(以下简称“基础价”)执行,但被补偿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补助标准不低于16元,每户每月补助标准不低于3000元。
超过约定的临时安置过渡期的,应在基础价的基础上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标准不高于基础价的100%。
征地事务机构应另给予宅基地使用人、房屋所有人六个月装修期补助。若选择货币安置以及现房安置的,标准按基础价计算;若选择期房安置的,标准按安置入户时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计算。
征地事务机构应与宅基地使用人、房屋所有人在房屋补偿协议中约定搬家补助费,具体根据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自行制定的标准执行,但被补偿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助标准不低于15元,每户不低于3000元。以期房调换的,应按两次计费,并一次付清。
对强制执行的宅基地使用人或者房屋所有人,不予发放搬家补助费。
其它特殊家用设施移装费,按现行规定执行;如无现行规定的,按评估确定。
在本意见施行前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已经区政府批准的项目,仍按原补偿方案执行。在本意见施行后启动的征地房屋补偿项目,按本意见执行。
在本意见施行后,已经超过协议约定的临时安置过渡期,仍在外过渡的宅基地使用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参照本意见执行,具体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按照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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