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上海浦东公布41万方拆迁公告!用作储备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6年7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16]51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1、 曹路镇五四村*一村民小组5194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6115.8平方米、建设用地8461.9平方米、未利用地7370.3平方米。
2、 曹路镇五四村第六村民小组1176.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07.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69平方米。
3、 曹路镇五四村*一村民小组667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938.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36.6平方米。
4、 唐镇虹二村第二村民小组15729.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385.9平方米、建设用地2899.1平方米、未利用地2444.9平方米。
5、 唐镇虹四村七组51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8.2平方米、建设用地1.7平方米、未利用地415.1平方米。
6、 唐镇虹四村一组518.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0.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37.3平方米。
7、 唐镇虹二村第二村民小组15228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3327.6平方米、建设用地29575.7平方米、未利用地19381.8平方米。
8、 唐镇虹四村七组429.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60.4平方米、建设用地68.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9、 唐镇新虹村九组85445.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9368.5平方米、建设用地9193.4平方米、未利用地6884平方米。
10、 唐镇新虹村一组156984.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0720.3平方米、建设用地11708.1平方米、未利用地14556.1平方米。
11、 唐镇新虹村九组633.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9.3平方米、未利用地614.4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72340.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7103.4平方米、建设用地61928平方米、未利用地53309.5平方米。
五、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拟征地告知书》(沪〔浦〕拟征地告[2014]第152号、沪〔浦〕拟征地告[2014]第153号、沪〔浦〕拟征地告[2014]第154号、沪〔浦〕拟征地告[2014]第155号)的要求,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房屋权属******、财产权凭证,到曹路镇:民春路38号规建环保办;唐镇:唐陆路3312号镇政府A307室动迁安置办公室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17年10月13日。
六、本公告公布后,由浦东新区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征地事务机构拟定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经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
七、《拟征地告知书》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相关权利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银行卡产业园三期(下简称卡园三期)是唐镇范围内非常重要的产业园区,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其重要性你们懂的)。该园区归张江管委会管辖,开发则由上海市银行卡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大股东张江集团)。
目前,即将完工的卡园二期(后续在建或待建地块在2-5年内将全部投入使用)已无法满足金融企业的需求,诸如中金所技术研发基地入驻了唐镇工业园,上交所技术中心基地入驻了金桥加工区(南区)。
迫切的市场需求需要更多的可开发土地,卡园三期于前些年完成规划批复并纳入土地储备计划,2017年9月底正式启动征地动迁工作,预示着即将进入开发阶段。
小编注:银行卡产业园三期规划为多年前批复的版本,新时代下在正式开发时可能会有一些指标上的变化,届时以实际开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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