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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169亿出让两宗租赁宅地4924套房源待入市

  10月11日,闵行区出让今年首次挂牌的2宗租赁地块,涉及浦江镇和莘庄镇两个地区,蕞终由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以66747万底价竞得闵行区浦江镇浦江社区MHPO-1307单元G03-04地块,成交楼板价5500元/平,溢价率0%;上海莘至城置业有限公司以10.246亿拿下闵行区莘庄镇莘庄社区01单元(MHPO-0201)10A-01A地块,成交楼板价8000元/平,溢价率0%.

  两宗地块总出让面积92383㎡(约139亩),总建筑面积24.9万方,总起价16.9亿元,需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套数至少4924套.

  四至:东至恒南路,南至沈庄塘,西至浦星公路,北至用地红线

  一、租赁住房套数下限:2362,受让人应按以下规定进行租赁住房部分的开发建设;

  三、该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162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居民委员会2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平方米、养育托管点360平方米、运动场410平方米、物业用房170平方米、生活服务点100平方米、小型垃圾压缩站80平方米、生活垃圾厢房50平方米、环卫道班房70平方米、公共厕所80平方米;

  四、物业用房权属属业主所有,其余公共服务设施权属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登记;

  五、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的 100.00 %以上(不包含保障性住房等),计 121358.25 平方米以上;

  六、办公地块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商业地块未经约定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

  七、商业、办公地块建筑外部空间需对外开放,合理布局室外场地.与周边地块对接,形成连续舒适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和慢行系统;

  八、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中的绿地率为 不低于35%,绿化面积不小于 15731.63 平方米,集中绿地率: 不低于10%;

  九、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满足相关政策、标准等文件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 100.0 %,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 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

  1、该租赁住房物业严格按照只租不售模式管理,仅用于出租,不得出售.受让人应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租赁住房物业并持续出租运营;

  2、由受让人建立统一的管理及服务平台,对租赁住房进行租赁管理,禁止改变用途使用、转租、群租、闲置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租约原则不超过6年.受让人应参照政府相关规定,在具体运营细则中明确相关管理要求;

  3、房屋租金应在租赁管理要求中明确,并按照上海市租赁市场管理有关规定实施,租金水平应不高于市场同类房源租金水平,租金价格可根据市场租金水平情况适时调整.配套设施的租金价格参照市场执行.租赁管理未明确部分,应按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本地块租赁住房应以中小套型为主.产业园区平台建设的人才公寓等用途的租赁住房,中小套型住房比例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随着租赁住房市场健全完善,应进一步优化房型设计,鼓励采用符合市场需求的住房套型.

  地块位于浦江科创新片区,距离闵行区浦江镇政府400米,邻近轨道交通8号线公里左右.

  四至范围:东至秀涟路,南至黎康路,西至中春路,北至顾戴路;

  竞得人:上海莘至城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城开占股50%和上海莘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占股50%)

  一、租赁住房套数下限:2562;

  二、地上建筑限高:100米以下;

  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本地块公建配套按照《全持有租赁住房公共环境与设施规划评估清单表》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2100平方米,其中居委会不小于180平方米、室内运动场不小于300平方米、养育托管点不小于36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不小于100平方米、生活服务点不小于100平方米、物业用房(含业委会用房)不小于290平方米、其他设施不小于770平方米(其中社区食堂不小于200平方米、室内菜场不小于430平方米、预留面积140平方米);

  四、公共空间:需设置室外运动场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根据相关文件及莘庄镇书面意见,室外运动场需临街布置方便到达,相关建设内容应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室外运动场24小时向公众开放.

  室外运动场须在项目完成竣工备案一年内产权无偿移交莘庄镇人民政府,并由莘庄镇人民政府负责后续运营管理;

  五、公共通道:本地块内设置公共通道,宽度控制为6m,公共通道线位和端口位置可根据后续实施方案进行调整.该公共通道以确保连续舒适的步行为主,满足机动车应急救助通行要求,公共通道两端不得设置围墙.公共通道建成后产权归受让人,应保持24小时向公众开放;

  六、物业管理、业委会用房权属业主所有,其余公共服务设施权属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登记;

  七、办公地块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商业地块未经约定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

  八、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的 100.00 %以上(不包含保障性住房等),计 128074.77 平方米以上;

  九、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中的绿地率为 不低于35% ,绿化面积不小于 16602.29 平方米,集中绿地率: 不低于10%;

  十、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满足相关政策、标准等文件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 100.0 %,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 建筑单体预制率不应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

  1、该租赁住房物业严格按照只租不售模式管理,仅用于出租,不得出售.受让人应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租赁住房物业并持续出租运营;

  2、由受让人建立统一的管理及服务平台,对租赁住房进行租赁管理,禁止改变用途使用、转租、群租、闲置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租约原则不超过6年.受让人应参照政府相关规定,在具体运营细则中明确相关管理要求;

  3、房屋租金应在租赁管理要求中明确,并按照上海市租赁市场管理有关规定实施,租金水平应不高于市场同类房源租金水平,租金价格可根据市场租金水平情况适时调整.配套设施的租金价格参照市场执行.租赁管理未明确部分,应按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闵行区租赁住房市场培育过程中应以中小套型为主.产业园区平台建设的人才公寓等用途的租赁住房,中小套型住房比例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随着租赁住房市场健全完善,应进一步优化房型设计,鼓励采用符合市场需求的住房套型.

  该地块距离轨交12号线米左右,地处莘吴产业园、大虹桥国际等产业园区,未来租房需求量会比较大。地块周边有中景体育场、大众公园、闵行体育公园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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