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信息公开-区政府公报
《闵行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积极贯彻落实闵行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以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历史机遇为契机,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上海市促进金融服务创新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抓住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的契机,贯彻闵行区“一轴一带三大功能区”总体功能布局,主动对接上海金融市场建设,以金融体系建设为核心,以改革创新和环境营造为重点,吸引各类金融资源在闵行集聚,增强金融业的辐射和服务区域经济的功能,形成金融资本与产业实体相结合、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相结合,推动南部科创走廊建设,提升现代服务业能级。坚持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本质要求,依托社会资本促进本区先进制造业能级全面提升,推动本区重点战略新兴产业持续发展和产业集聚效应,推动闵行形成功能完善、服务高效、布局合理、风险可控的金融产业格局。
1.加强政府引导,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专业运作、风险可控”原则,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金融机构的主体地位,重点加强市场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政策推动和风险控制两手抓,引导资本聚焦重点园区和优势产业。
2.依托产业优势,坚持差异化竞争。依托区内科技资源优势和产业资源优势,合理定位本区金融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以规范和发展股权投资为侧重,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坚持差异化发展战略,关注金融发展前沿趋势,聚焦金融创新热点,深化产业改革创新,依托区域股权投资机构集聚优势,形成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区“一城一带”(即“陆家嘴金融城”和“外滩金融集聚带”)差异化发展又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的发展格局。
3.注重创新发展,促进多元化发展。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和机制创新,积极引进金融机构总部,提升金融环境及产品资源。以金融创新撬动产业创新,推动区域创新创业建设,促进“金融 ”与其他行业融合联动,支持创业投资、科技金融、文化金融、生态金融、供应链金融等领域创新发展。发展股权投资、融资租赁券等投融资工具,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信息服务行业企业融资平台等建设,完善区域投融资体系,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业发展格局。
4.加强属地监管,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建立和完善有效的金融安全维稳机制,维护区域经济环境和谐稳定发展。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机制、金融类机构招商前端筛选机制,发挥金融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机制作用、强化属地化监管及处置责任,防范和打击金融、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规范金融秩序,切实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到2020年,以发展股权投资为核心,初步建成定位合理、特色明显、功能集聚、基础完备、创新活跃、环境良好的金融产业体系,使闵行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金融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达到13%,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为7.4%。
(二)以政府投资基金为抓手,吸引更多优质股权投资类金融机构入驻发展,新引进股权投资企业100家;形成区内3个及以上的基金小镇、基金园、基金楼等股权投资机构集聚载体;引导区内产业园、镇与区设立5个及以上产业投资母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子基金数量增加到10个。
(三)新增合计10家及以上资管公司、财务公司、外资金融等新型金融机构及小贷公司、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类金融机构落户区内。
(四)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重点培育50家以上新增拟上市企业、20家以上新增挂牌上市或上市申报材料受理企业。
(五)发挥金融对中小微企业金融供给的重要作用,加强“投贷保扶”联动,政府主导和引导的对小微企业的融资贷款增加到15亿元,实现“创园贷”、“基金 基地”等金融服务对区内产业园区、科创平台及科技孵化器全覆盖。
(六)整合本区优势服务资源,优化金融服务功能,加强金融人才培育和引进扶持措施,集聚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熟悉现代金融制度,具有良好职业操守的优秀金融人才,构筑闵行金融人才高地。
实现本区金融要素与中心城区错位配置发展的格局。进一步鼓励和吸引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在区内布设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等衍生金融机构,区域性业务总部、营运总部、研发中心等专营机构和功能性服务机构,特别是吸引地方性商业银行在本区设立总部,发挥银行融资的主渠道作用。吸引证券等金融机构的总部落户闵行,鼓励机构积极参与闵行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扩大融资渠道。
坚持招大引强、错位发展战略。支持引进包括私募股权投资(PE)、风险投资(VC)在内的外资金融企业,或外资金融企业在各商务区、园区等设立的独资分支机构。切实做好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精准服务和综合服务工作,发展外资金融的创新优势、市场优势、资源优势,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区域发展建设和民生保障,参与资本市场建设。
支持以莘庄工业区、紫竹高新区、闵行开发区、漕河泾开发区(临港浦江园区、科技绿洲)、虹桥商务区等为引领的各园区、商务区内的世界500强及其他规模较大的国内、国际企业设立财务公司、资管公司、结算中心等投资类金融机构。鼓励投资类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产融结合的特点,积极打造产业链金融服务,整合区内优质资源及企业,促进产业链企业间的协同发展,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发挥小额贷款公司为本区“三农”、科技创新和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作用;鼓励商业保理企业开展保理业务,创新发展模式服务中小企业;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支持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金融企业落户区内,充分契合消费金融的发展要求。
1.支持建立多层次股权投资基金。一是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专业运作”的原则,通过设立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以设立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投向符合区内产业导向、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以及发展潜力大的企业;通过区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采用“基金 基地”模式,重点支持区内科创企业发展;设立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参股市级文化产业母基金,加快闵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设立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与区内重点园区合作建立园区母基金以及参股中央、市级重点产业基金,支持区内重点园区和产业发展。二是吸引社会资本,发挥杠杆效应。支持镇级和园区共同设立产业发展母基金,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投入。
2.大力引进和扶持股权投资。吸引境内外股权投资机构在我区注册和设立分支机构,集聚股权投资类金融机构,形成新业态金融资源集聚的发展格局;鼓励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股权投资机构积极引进被投资企业落户区内;以虹桥别墅、华漕丽华雅苑等为重点,鼓励各类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形成基金小镇、基金园等金融载体,以南部科创走廊、莘庄工业区军民融合发展示范区、漕河泾开发区(临港浦江园区、科技绿洲)、莘庄商务区为依托,通过加速资本集聚推进产业聚拢。
3.加快金融集聚区建设。鼓励区内商业商务区转型发展和功能提升,打造金融产业示范区,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配套健全的原则,积极推动区内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及金融业务的持续创新,促进各类金融要素在区内集聚,服务区域金融协同发展,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突出示范引领作用。
积极推动企业多渠道上市挂牌,推进本区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全国性市场挂牌、上市、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海外市场上市融资;积极鼓励和协助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支持企业扩大债券发行规模;支持企业依照中国证监会有关公司债权管理办法公开或私募发行公司债权。
1.创新融资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为符合本区政策导向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协调银行、担保机构、企业破解抵押、担保、征信等瓶颈问题,进一步放大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杠杆效应,为企业提供快捷、方便、稳妥的融资渠道,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2.加强征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评级市场建设,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加强同区内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提高区内企业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3.建立金融考量。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本区重点领域及重点产业等方面开展业务创新,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创新金融改革等方面进行考量。
1.鼓励引进金融人才,提升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加大金融人才引进力度,加快金融人才集聚效应,完善服务和培养金融人才的激励机制,鼓励金融人才致力于开展金融创新实践,体现金融人才社会价值,提升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促进人才、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发展。保障金融人才发展需求,积极协调推进金融人才落户、子女教育、公租房等人才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2.搭建服务平台,营造金融文化发展环境。搭建综合交流平台,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舆论氛围,鼓励举办“金融沙龙”、中小科技企业项目路演等活动,推动金融企业之间、金融企业与科创企业等实体经济之间的沟通。鼓励举办具有国际化、系列化、品牌化、特色化的大型金融会议论坛等活动,吸引更多金融界、科创界人士关注本区发展。加大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引导公众和企业提高金融安全意识。
1.加大对金融业发展的引导和服务,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强化区金融服务办公室的职能,整合区内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相关行业协会等力量,加快研究本区金融业的发展定位,梳理金融业企业发展现状和需求。编制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合理规划金融产业布局。建立金融业发展专家咨询库,聘请金融领域专家为本区金融业的长期发展及战略规划提供咨询,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建立由区财政局(金融办)、区发改委、区委研究室、区经委、区科委、区人社局、区税务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才办、区招商中心、区重点产业园区等部门组成的金融产业推进工作小组,协同推进重点项目和重点事项。建立闵行区金融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落地跟踪服务机制,积极协调企业和项目在开办和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借鉴上海市金融产业发达区的经验做法,梳理整合并完善修订闵行区新一轮金融产业扶持政策,突出闵行优势,形成差异竞争,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行叠加,形成政策合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以吸引国内外优秀的金融机构落户,从而达到金融机构持续集聚的效应。
加强和媒体协作,加强对我区金融政策、金融环境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舆论氛围,充分展示闵行发展金融产业的信心和决心,扩大区金融产业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闵行对于金融机构、金融人才等的吸引力。积极搭建政府与金融机构、重点园区与金融企业、金融企业与科创企业等多层次沟通平台,吸引更多金融界、科创界人士以及区外投资机构关注闵行发展。
建立和完善本区金融信息收集工作机制,完善统计技术和指标体系建设,加强动态监测评估,定期发布金融指数和年度报告等,通过定期的数据统计分析,及时了解区金融业发展的优势及状况。加强统计技术和指标体系建设,初步健全、完善闵行区金融产业统计体系,更好地服务本区金融产业发展。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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