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信息公开-区级重大项目审批
上海临港浦江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核准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浦江高科技园“先租后售”公共租赁住房二期项目的请示》(沪浦江公租[2020]第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租赁住房建设、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我委同意你公司建设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浦江高科技园“先租后售”公共租赁住房二期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闵行区浦江镇C-05A-10、C-05A-11地块,四至范围是东至规划新仁路、南至建润路、西至三鲁公路、北至周浦塘,项目用地面积约8986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29幢住宅(10-16层)及配套公建设施,1幢2层商业设施,地下停车库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7.2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69万平方米,计容面积约17.9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6万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和用途以规划土地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暂定538001万元(具体以审计审定为准)。所需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落实建筑安全措施,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达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费增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应在项目开工前完成节能审查且在竣工前完成节能验收。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限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