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全力支持大学科技园建设!蕞新政策文件发布!
《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打造“环高校科创带”的实施方案》近日发布!文件明确闵行区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总体要求、主要目标、规划布局、主要任务、政策扶持等。文件解读如下: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委办〔2020〕47号),进一步发挥大学科技园在上海南部科创中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大学科技园科技创新策源和高端产业引领两大核心功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闵行产业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本区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打造“环高校科创带”的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委办〔2020〕47号)、上海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推进会精神,深化与区域内高校的合作,大力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发挥大学科技园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科技人才培养、集聚辐射带动等核心功能,塑造“环高校科创带”品牌,有力推动产城融合、产教融合,将大学科技园建设成为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新引擎。
发挥大学科技园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区校联动、加大对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力度,建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首站”、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引擎”、创新驱动发展城区的“示范”,推进形成“环高校科创带”的新发展模式。
到2025年,显著提升大学科技园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打造2-3家在长三角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大学科技园示范园,通过大学科技园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在周边集聚千家以上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企业,建成“大零号湾”创新创业集聚区的特色品牌,辐射带动周边科创园区形成产值规模达到千亿元级的“环高校科创带”。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布局建设大学科技园,形成一个核心区、若干个拓展区的“1+X”(以上海交大、华东师大两所高校的大学科技园为引领,引导、支持国内外高校在闵行建设各具特色的大学科技园)的空间发展布局,进一步做大大学科技园的体量和规模,形成“环高校科创带”。
(一)以具有科研优势特色的大学为依托,有明确的发展方向;与所在地区联动发展,相关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纳入所在地区科技、教育、产业发展规划。
(二)在本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实际运营时间满6个月,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职业化服务团队,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或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的服务人员数量占总人员数量的60%以上。
(三)具有总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可自主支配场地;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应占科技园可自主支配面积的60%以上。
(四)园内在孵企业、入驻团队达 25 家(个)以上,其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团队占比不低于5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团队占比不低于30%;大学科技园50%以上的企业、团队在技术、成果和人才等方面与依托高校有实质***联系。
(五)能够整合高校和社会化服务资源,依托高校向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提供研发中试、检验检测、信息数据、专业咨询和培训等资源和服务,具有技术转移、知识产权和科技中介等功能或与相关机构建有实质***合作关系。
(六)具有专业化的创业导师队伍,在技术研发、商业模式构建、经营管理、资本运作和市场营销等方面提供辅导和培训。
2、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大学科技园,根据通知具体要求,将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区科委。
3、资格审查。区科委对申报主体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完整***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专家评审。
4、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组根据评审规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按照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审打分,根据得分,确定考核等次。
1、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大学科技园,通过年度绩效考核后,对于上一年发生的房租或改建费用申请补贴,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改建的工程建设费用审价报告、实际发生房屋租赁费用凭证/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凭证。
1、申请。对于开展大学科技园联盟和成果转移转化专项活动的,填写《活动申请表》提出申请。
2、申报。申请获得同意的活动举办后,提交发生费用的凭证和活动项目经费支出的证明材料。
(一)参与专家评审的有关机构和人员应保守申报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公正廉洁。对违反规定的机构和人员,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区科委审核人员及参加评审的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相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评审组的组******员和工作人员与申报组织和个人有利害关系的,本人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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