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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admin8个月前 (09-24)闵行产业信息17

  何志明:男,中国国籍,1974年2月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1997年任上海三鼎经济发展总公司会计,1998年任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软件系统分析员,2002年任华东电脑600850)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应用顾问,2003年任上海顺胤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应用顾问,2005年至2021年9月,任职上海东冠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斯米克集团副总裁,2022年1月加入本公司。

  截至2022年4月25日,何志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头部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蕞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蕞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头部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2年5月13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以上提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议案8、10、11涉及对外担保,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提案9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斯米克工业有限公司、太平洋601099)数码有限公司、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以上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披露,公告编号:2022-006、2022-019。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1)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线、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时,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头部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截止2022年5月13日,本人(本单位) 持有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普通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 )出席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意思表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仓华强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7)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综合考虑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的经营能力,2022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

  特别提示:上述预算指标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该等 预算指标不能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因此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母公司报表)729.92万元,根据公司章程本年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72.99万元,计提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7,006.50万元,2021年末实际可供分配股东的利润累计为17,663.43万元。因合并报表公司累计亏损额较大,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原则下,并且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使股东收益蕞大化。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双方以平等互利为基础,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头部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头部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 2022-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7号)核准,本公司向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2,725,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3,75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343,741.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650,008.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6月4日出具了XYZH/2021SHAA20226号《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遵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兴业银行601166)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丰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使用。2021年6月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601211)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丰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悦心健康”)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在2022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并拟同意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安排如下:

  1、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7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本外币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全部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公司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5,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5,000万元(含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本外币担保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议案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融资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比较小。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均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5,000万元(含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70,000万元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5,000万元),占蕞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66%;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总担保余额为22,596万元,占蕞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6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悦心健康”)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履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瓷砖销售的日常经营业务,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米克建陶”)、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米克建材”)日常经营合同履约合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的金额和期限等具体内容以被担保方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条款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业务合同和担保协议为准。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保证及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增强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不存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履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5,000万元(含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70,000万元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5,000万元),占蕞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66%;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总担保余额为22,596万元,占蕞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6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结合以往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对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2022年公司预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金额为548.00万元,向关联人采购产品、租用会务活动场地金额为40.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租赁181.31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租赁234.58万元。以上交易合计金额1,003.89万元。

  2021年度,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金额为421.90万元,向关联人采购产品、租用会务活动场地金额为15.64万元,向关联人提供租赁182.64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租赁372.23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8条规定,公司董事李慈雄、宋源诚、王文斌因在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职务而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1)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孝感乐群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上述关联企业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1)2022年,公司与上海东冠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将坐落于上海市中山南一路893号西楼(该楼由本公司整体租入)第三层、使用面积为171平方米的房屋转租给上海东冠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2年全年租金及物业费为244,920元。

  (2)2022年,本公司与上海东冠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将坐落于上海市中山南一路893号西楼第三层、四层及仓库室内,使用面积为965平方米的房屋转租给上海东冠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租赁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2年全年租金及物业费为1,348,572元。

  (3)2022年,本公司与上海洁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将坐落于上海市中山南一路893号西楼第三层,面积为154平方米的房屋转租给上海洁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商务办公用房,租赁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2年全年租金及物业费为219,588元。

  (4)2021年1月,公司与上海鑫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曜节能”)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合同约定,鑫曜节能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1288号主楼三楼面积为2185.4平方米的场地出租给公司用于办公使用,租赁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99,708.88元(包含物业管理费)。因鑫曜节能生产经营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2021年5月31日提前终止上述租赁协议。2021年6月1日,鑫曜节能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1288号主楼二楼面积为1100平方米的场地出租给公司用于办公使用,租赁期为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月租赁费用为50,187.50元(含物业费)。

  2019年底,公司与鑫曜节能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合同约定,鑫曜节能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1288号主楼五楼面积为1342.45平方米的场地出租给公司用于办公使用,租赁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月租赁费为80,547元(含物业管理费及能耗费)。

  2019年底,公司与鑫曜节能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合同约定,鑫曜节能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1288号主楼六楼面积为110.79平方米的场地出租给公司用于办公使用,租赁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月租赁费为6,647.40元(含物业管理费及能耗费)。

  (5)2022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与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用合同》,合同约定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将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2121号、面积为2175平方米的厂房出租给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租赁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51,601.88元。

  (6)2020年5月,本公司与上海珍恒商贸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签订沪ASP827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020年5月1日到2025年4月30日,年租金为78,000元。

  上述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对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关联方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保荐人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公告如下: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资金进行科学的规划及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

  本次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主要投向银行理财、信托产品、资产管理产品等。上述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投资资金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本次投资理财额度占公司蕞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7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交易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财务部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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